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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2019年全省建设标准和科技工作要点》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9年全省建设标准和科技工作要点》的通知


黑建函〔2019〕259号


各市(地)住建局,北大荒农垦集团、龙江森工集团:


现将《2019年全省建设标准和科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附件下载:2019年全省建设标准和科技工作要点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6月10日


附件:


2019年全省建设标准和科技工作要点


2019年全省建设标准和科技工作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考察黑龙江时重要指示以及省委十二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按照住建部有关要求和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以创新驱动建设领域绿色发展为导向,深入推进建筑能效提升和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稳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加强科技创新,完善标准体系,为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深化开展建筑节能


(一)推进提升节能设计标准。发布实施高于国家75%节能设计标准的《黑龙江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进一步提升建筑能效。推进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现行节能标准,确保全省建筑节能标准设计执行率和施工执行率达到100%。抓住建筑节能专项设计、节能计算书、保温材料变更及审查、相关节能材料进场检测等关键环节管理,确保节能强制性标准的贯彻实施。积极推动拓展超低能耗建筑试点示范建设。


(二)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各地要结合“三供一业”移交、老旧小区改造,统筹建筑外窗、外墙、屋面、照明和空调系统等方面,积极探索运用市场化模式,因地制宜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全年力争开展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不少于100万平方米,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不少于20万平方米。哈尔滨市要加大全省百大项目工程“既有建筑节能宜居改造”项目推进力度,确保按时完成年度计划目标。


(三)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各地要结合实际,在资源条件适宜地区,发展工业余热供暖,积极推进太阳能光热、太阳能光伏、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重点研究推进土壤源热泵供暖技术路线特别是中深层地热能供暖。切实加强地水源热泵供暖项目管理,确保“取热不取水”。建立可再生能源应用项目台账,跟踪项目实施情况,全年力争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不少于50万平方米。


二、大力发展绿色建筑


全面落实《黑龙江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年度推广新建绿色建筑不少于500万平方米。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细化落实措施,加强绿色建筑项目设计、施工监督检查,确保高质量完成省厅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绿色社区、绿色生态小区、绿色校园、绿色医院创建,实施试点示范,促进绿色建筑区块化发展,构建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绿色建筑发展模式,加快提高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


三、稳步发展装配式建筑


各地要结合实际研究确定发展计划和目标,坚持目标导向,出台支持政策,不断释放项目需求。选择适合本地实际的发展路径和技术体系,稳步发展钢结构、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等装配式建筑。积极培育产业基地,引导当地企业转型升级,发展装配式建筑龙头企业和配套部品生产骨干企业,带动丰富产业链条。全面推广使用预制楼梯、楼板、内墙板等部品、部件,推进开展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加大装配式建筑管理人员和产业工人培训,培育技术队伍。全年力争推广装配式建筑不少于15万平方米。


四、积极推进科技创新


发挥科技先导作用,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围绕建设系统中心工作,加大建设领域重点项目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攻关,积极引导行业主体申报年度住建部科技计划项目和科学技术奖。积极组织科技成果鉴定和推广,定期发布建筑节能技术产品推广目录,加大推广绿色建材,加强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和监管。健全科技创新管理机制,加强建设科技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强化示范引导,依托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低能耗建筑,总结提炼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适宜技术,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成果。


五、提升标准管理质量


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对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进行系统梳理分析,研究建立推进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框架。加快推进完善各行业急需的地方标准,逐步形成结构合理、街接配套、覆盖全面,适应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制定年度标准制修订计划,全年完成地方标准不少于10项。定期开展标准复审,逐步解决部分地方标准老化陈旧,技术指标偏低等问题。积极开展标准培训,重点加强强制性标准的宣贯培训,促进标准有效实施。


六、强化工作保障


(一)加强目标考核。进一步加强对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年度考核。省厅已将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绿色建筑推广、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装配式建筑推广等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对市地政府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年度计划目标,确保全省完成年度目标。


(二)强化监管执法。强化“层级监管”,规范建筑项目从规划设计、图审、施工、监理、检测、验收、运营维护等全过程管理,落实五方主体责任,确保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等相关标准和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加强监督检查,严格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三)抓好宣传培训。充分发挥网络、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加大对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有关政策、法规和措施的宣传力度,增强社会和公众认知。搞好技术标准宣贯和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


(四)做好数据报送。各地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工作要按照“季报制”要求,切实做好工作进展和阶段性任务完成数据报表的报送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房屋墙体材料革新等相关业务工作的完成情况数据统计报送,高质高效上报各类工作信息及报表。